来源:江西领先腐植酸科技有限公司 | 发布时间:2018/5/14 15:34:43 点击次数:173次
前言
本标准遵照GB/T1.1-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第4章、第6章、第7章和第8章为强制性条款,其余为推荐性条款。
本标准是对NY1106-2006《含腐植酸水溶肥料》的修订。
本标准与NY1106-2006的主要差异是:
——将腐植酸原料明确为“矿物源腐植酸”;
——取消大量元素型的I型和‖型,修订腐植酸含量和大量元素含量指标;
——增加大量元素型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要求;修订最低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2.0%或20g/L要求;
——修订微量元素型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;钼元素含量不高于0.5%;
——PH由4.0~9.0修订为4.0~10.0;
——增加质量证明书的载明内容要求;
——修订单一大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要求;单一微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正负偏差要求;
——增加硫、氯、钠元素含量和PH标明值的要求;
——增加固体产品销售包装和分量包装净含量要求;
——剔除原标准检验方法附录部分。
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,同时代替NY1106-2006。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北京)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王旭、封朝晖、刘红芳、保万魁、孙蓟锋。
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——NY1106-2006。